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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富春决定逮捕
时间:2020-07-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东兴市城投公司原董事长陈富春(正科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东兴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东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东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富春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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