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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检察院:防城港市首例!涉袭警罪案开庭审理
时间:2021-04-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412日上午,东兴市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一起涉嫌袭警罪案件,该案系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防城港市首例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暴力袭击警察案件。

庭审过程中,东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廖某贵酒后对依法执行公务的民警实施言语辱骂、脚踢等暴力行为,严重妨害警察执行公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袭警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检察官释法说理,廖某贵表示深刻悔过,自愿认罪认罚。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一线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受阻挠执法、暴力抗法、造谣诽谤事件时有发生,不仅危害民警人身安全,更损害国家法律权威,冲击法律底线,破坏国家正常管理秩序。20213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此,在立法层面肯定了民警的执法权威,本案的办理为违法者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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