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管理
实行合同制聘用制度。聘用人员与东兴市人民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可续签;基本工资3500元/月至4100元/月(含单位缴纳“五险一金”);进行岗位考核并有相应绩效奖励、全勤奖等;可适当安排食宿,享受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差旅补贴。
联系方式:东兴市北仑大道485号(邮编538100)
联系电话:0770—7687743
邮箱:dxjcyzzb7687743@163.com。
本简章由东兴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东兴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4月3日
地址:广西东兴市北仑大道485号 邮编:538100 电话:0770-7684162 电子邮箱dxjcy7684162@163.com 版权所有: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