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月,东兴市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9件,其中院领导填报(含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6件,占总数31.58%,其他干警填报13件,占总数68.42%。
东兴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干警坚定自觉执行“三个规定”,坚持“逢问必录”,规范司法行为,创造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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