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至6月,东兴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各项检察工作有序推进。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02人;决定起诉306人(含直诉)。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0%以上;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5%以上。1.立案监督。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6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6件,占监督数的100%。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8件次,均被采纳并改正。
3.刑事抗诉。提出抗诉1件。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件次,同期审判机关采纳率100%。(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提出纠正9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5人;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件。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件,同期采纳率100%。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件,同期采纳率100%。
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同期采纳率100%。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件,同期采纳率100%。
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1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14件。民事公益诉讼发出诉前公告1件;行政公益诉讼提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人,不捕19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2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
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5人,不起诉15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5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3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适用情况
开展法治巡讲7次、法治讲座6次。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38件。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124件;民事、行政检察类9件;公益诉讼检察类5件。(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