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增强检察机关办案的透明度,促进社会治理,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本院决定就督促东兴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内消防安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3年12月19日上午9:00-12:00
二、听证地点:东兴市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东兴市北仑大道485号)
三、有关事项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旁听,申请旁听请于2023年12月17日18:00前向东兴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联系电话:0770-7663143。
(二)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
(三)旁听人员参加旁听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四)旁听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特此公告
东兴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