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东兴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东兴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市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东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方针,落实检察工作任务,接受相关业务指导。
(四)负责应由东兴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五)负责应由东兴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负责应由东兴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七)负责应由东兴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八)受理向东兴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九)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十)负责东兴市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全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检察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实施检察机关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规划。
(十二)负责其他应当由东兴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东兴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和中共东兴市委员会的领导,对东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东兴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及政治部。
东兴市人民检察院设置3个派出机构:1、派驻东兴市看守所检察室。2、派驻东兴检察室和派驻江平检察室。
东兴市人民检察院下设二层机构1个:东兴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属市本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行使后勤保障等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东兴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731.2万元,总支出731.2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增长0.002%,主要原因是我院人员变动,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总支出较上年增长0.002%,主要原因是我院人员变动,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731.2万元,较上年增长0.002%,主要原因是我院人员变动,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支出731.2万元,较上年增长0.002%,主要原因是我院人员变动,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主要包括:2040401行政运行58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9.9万元,项目支出90万元;204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3.1万元;2040410检察监督1.58万元;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1.62万元;2049902国家司法救助支出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财政拨款总收入731.2万元,总支出731.2万元。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增长0.002%,主要原因是我院人员变动,增加4名公务员,人员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总支出较上年增长0.002%,主要原因是我院人员变动,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按收入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1类,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科目731.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0.02万元,增长0.002%。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731.20万元,较上年增长0.002%,主要原因是我院人员变动,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中央提前下达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支出114万元。具体情况为:
2040401行政运行589.90万元:基本支出499.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2.91万元,公用经费56.98万元。项目经费9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731.20万元,较上年增长0.002%,主要原因是我院人员变动,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具体情况为:
1、301工资福利支出442.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8.53%,同比增加18.38万元,增长4.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工资等预算费用增加,同时社保缴费预算增加;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6.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40%,同比增加2.07万元,增长3.7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运转预算费用增加;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0.07%,同比减少1.53万元,下降4.3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调整个别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37万元,同口径比2023年增加3.54万元,增长51.83%,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1.73万元,比上年增加0.93万元,增长116.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上划基数时系统无法调整“三公”经费,结合2023年实际情况增加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4.8万元,与2023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2023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4.8万元,与2023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56.98万元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9.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4.6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4.8万元。货物类采购4.6万元为复印纸采购,用于办公、宣传等日常办公消耗;服务类采购4.8万元为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用于公务用车维修、保险、加油等运行维护。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产占用。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所有项目均已编制绩效目标列入绩效考核范围。预算资金231.3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附件。
我院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8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按编制预算要求纳入项目预算绩效。
重点项目:项目名称检察业务办案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33.10万元,主要用于本院为履行特定职责任务发生的办案相关开支,包括日常运行产生的办公费、物业费、水电费,以及办公室、政治部及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综合部门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绩效设1条数量指标:案件数量大于等于10次,设1条质量指标:资金编入预算比例大于等于100%;设1条时效指标资金使用时限为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支付;设1条成本指标资金成本小于等于150万元;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持平或提高增强社会法治程度;设1条可持续影响指标:持平或提高群众满意度。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东兴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东兴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七、行政单位医疗: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等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九、行政运行:主要反映机关的基本支出。
十、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主要反映单位的日常开支。
十一、其他检察支出:主要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东兴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