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印发《检察机关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东兴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办理的王某鑫国家司法救助案获评全区检察机关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
王某鑫国家司法救助案
被救助人王某鑫,男,系退役军人家属。
2024年9月8日,王某鑫因故被王某兵持刀砍伤左腿部,致重伤二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兵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王某兵系低保户,仅赔偿王某鑫医疗费1.6万元,无力继续赔偿。
【典型意义】
本案系检察机关协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退役军人家属开展联合救助和综合帮扶,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典型案例。本案中,检察机关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上下级联合救助,充分发挥司法救助“雪中送碳”“救急解困”功能作用。为巩固提升救助效果,检察机关协同退役军人事务、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开展多元帮扶,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多渠道帮助退役军人家庭走出生活困境。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化解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修复受损社会关系,充分展现检察机关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关心困难群众、关爱退役军人家属的责任担当。
近年来,东兴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社会治理,注重将司法救助与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相结合,在维护退役军人权益方面,积极联系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救助线索移送机制,切实保障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合法权益。2024年以来,该院结合检察办案及时对因案致困、因案致贫的困难群众开展司法救助16人,发放救助金24万元,同时协调多方联动开展长效性综合救助,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检察温暖。
地址:广西东兴市北仑大道485号 邮编:538100 电话:0770-7684162 电子邮箱dxjcy7684162@163.com 版权所有: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