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春燕副主任对东兴市检察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指出存在的不足,并对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要坚持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置于东兴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生态检察在促进绿色发展、推动依法行政、服务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好祖国南大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二要进一步加强与审判机关、各行政机关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不断完善相关案件线索移送、调查取证、信息共享、判决执行、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积极配合,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三要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两微一端”、电视媒体、报刊等多渠道、多手段开展全方位宣传,使更多机关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理解、认可、支持检察机关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营造保护公益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