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在东兴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奇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
强化协调联动,凝聚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强大合力。建立“河(湖、林、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与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水利局等行政机关在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案件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整改反馈等方面深化合作,形成保护合力。与防城港海警局东兴第一工作站、东兴第二工作站签订加强海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畅通线索移送渠道。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行政机关代表、专家学者等参加案件评议会、案件听证会、专家论证会以及典型案例评选等活动,推动建立社会群众认同参与的共治体制。
会议对东兴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东兴市实际,依法全力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要进一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依法能动履职;完善协作机制,强化共治合力;强化源头治理,推动长治长效;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能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持续为建设美丽东兴提供更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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