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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
时间:2023-12-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月20日,在东兴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奇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

东兴市人民检察院立足东兴市沿边沿海的特殊地理位置,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从讲政治的高度依法能动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坚决用法治力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为美丽东兴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2020年以来,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27件,取得良好成效。
依法能动履职,综合运用检察职能全力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依法严厉打击走私野生动物、非法捕捞、违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办理案件41件。先后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件,涉及穿山甲、犀牛角、水鹿皮、海马干制品等多种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落实对土地执法领域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工作,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均得到采纳。开展海洋生物保护、红树林保护、边境生态环境保护等特色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共立案58件。



强化协调联动,凝聚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强大合力。建立“河(湖、林、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与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水利局等行政机关在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案件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整改反馈等方面深化合作,形成保护合力。与防城港海警局东兴第一工作站、东兴第二工作站签订加强海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畅通线索移送渠道。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行政机关代表、专家学者等参加案件评议会、案件听证会、专家论证会以及典型案例评选等活动,推动建立社会群众认同参与的共治体制。


深化品牌引领,推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基于东兴市沿边沿海地域特点,紧紧围绕上级检察机关部署的“守护海洋”以及为期三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活动,着力打造“守护边海,益美国门”检察公益诉讼品牌。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治理效能,灵活采用现代科技办案手段推动健全完善相关行业、领域治理体系,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走深走实。

会议对东兴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东兴市实际,依法全力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要进一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依法能动履职;完善协作机制,强化共治合力;强化源头治理,推动长治长效;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能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持续为建设美丽东兴提供更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下一步,东兴市人民检察院将切实把本次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作为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来抓紧抓实,全力推动各项意见、建议落实落细。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服务大局。深度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二是抓实检察监督,推动综合治理。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四大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实检察环节诉源治理。三是强化协同联动,凝聚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与审判机关、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建立常态化的跨部门联合协作机制,凝聚共同保护生态公益的强大合力,提升执法司法效率。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质效。通过业务知识培训、岗位练兵等,着力培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办案能手,不断提升生态检察工作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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