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升办案质效,以高质量检察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提前介入疑难复杂刑事案件30件,引导侦查取证;对48件侦查活动违法情形、非法证据排除案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件、撤案4件,纠正漏捕漏诉36人。
提出抗诉1人,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1件;深化财产刑执行监督,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件。
加强对监管场所日常检察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
与东兴边境管理大队联合成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获评全区示范性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办理的金某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立案监督案获评全区检察机关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件。对监管场所开展日常依法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46件。其中办理民事支持起诉监督案件33件;以检察建议监督纠正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7件;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2件。
与法院、公安机关等单位建立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移送、联合查办、结果反馈等协作机制,办理案件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份,涉及金额600多万元。
到人社局开展支持起诉案件线索排查
依法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22件。其中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5件,行政非诉执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件,纠正行政行为违法监督案件1件,发出的检察建议均获采纳并已整改。
1案件获评全区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对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经营等14件相对不起诉案件,依法向相关行政主管机关制发对被不起诉人进行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书。
开展行政磋商
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案件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安全等多个领域,向相关责任单位制发检察建议23份、磋商意见书6份。
办理的沈某某等人走私珍贵动物制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督促整治“消”字号抗(抑)菌制剂违规生产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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