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在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东兴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
3月12日,检察干警与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到东兴口岸各类企业、商户,结合近年来办理的消费者保护领域相关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零距离向经营者和消费者普及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投诉、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传销陷阱等有关知识,就大家在日常消费过程中所遇到的消费纠纷及理赔维权保护等问题进行答疑解惑,积极引导依法诚信经营,强化依法维权意识。
3月14日,在东兴国门景区,市检察院组织干警积极参与防城港市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活动。检察人员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以及现场提供咨询等形式向群众介绍了检察机关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职能作用,并就消费者如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如何向相关部门依法维权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进行现场答疑,普及了消费者的维权方式和渠道,帮助提升防范意识和能力。现场共发放了《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手册和纪念品等2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
315
消费者权益日
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民生民利,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东兴市检察院将持续以“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为着力点,依法惩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开展普法法治宣传,促进消费服务行业源头治理,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市场环境。
地址:广西东兴市北仑大道485号 邮编:538100 电话:0770-7684162 电子邮箱dxjcy7684162@163.com 版权所有: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